索引号: | 045-W00-1-2014-0006 | 发布机构: | 国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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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18 | 更新时间: | 2014-12-30 |
文号: | 关键字: | 批复 |
迎政发〔2θ 王4〕 11号 ★ 太原市迎泽区大民政府 关于太原市迎泽区上地整治规划(2011乇O15 年)文本·说明的批复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太原国土资源局迎泽分局《关于审批〈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 治规划(⒛ 11→ θ15)文本·说明〉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太原市迎泽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 015)文 本·说明》 (以下简称《规划》),由区国土分局发布实施。 2、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 -1- 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对统 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 3、通过实施《规划》,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增加有效耕 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稳妥推进村庄土地整治, 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整治农村散乱、废弃、闲 置和低效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大力建设高 标准农田,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建设任务,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 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4、郝庄镇及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涉及土地整治活动的相关规划,应与土地整治规划做好衔接,确 保规划有效实施。 5、区国土分局要会同郝庄镇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规划》 提出的各项任务,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强化重点工程监管,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实现。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印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