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9-β00-1-2016-0054 | 发布机构: | 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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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6-12-21 |
文号: | 关键字: | 圣诞节,安全 |
会上,公安、安监、消防、街办和工商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分别提出要求,全面加强“圣诞节”期间安全工作,严格各项活动的安全审核,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及早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圣诞节”期间安全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
一、柳巷商业街区(包括开化寺街、食品街、柳巷、桥头街、钟楼街、解放路两侧),朝阳街两侧的所有大中型商业企业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规范各类促销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商品品种及折扣率,不能集中在一个时间段,所有促销活动必须在
二、所有商业企业“圣诞节”期间的促销方案,必须在向社会公布之前报区工商局、区指挥部审批,同时必须制定活动应急预案报区工商局、区指挥部审批;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凡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准向社会公布,更不得擅自进行;如未经审批擅自搞促销活动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制止。
三、在“圣诞节”促销期间,从开始营业到打烊都要严格控制客流。有关商业企业要配备足够的人员,监视客流变化,一旦超出正常范围,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疏散顾客。要在商业企业的入口处设立固定观察人员,随时监测客流,发现客满超员立即禁止顾客进入。
四、任何商业企业在“圣诞节”期间严禁举办焰火、篝火形式的表演展示活动,发现销售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孔明灯”的要立即予以暂扣。
五、各商户要进行自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是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电线是否老化,是否有疏散通道,是否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各商户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公安、消防、工商部门将要下去检查,希望大家配合。
六、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诈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促销品或奖品、赠品,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商业促销活动。
七、要充分发挥12315维权站的职能作用,建立申诉投诉快速受理通道,及时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和纠纷,杜绝各类消费群体事件发生。
据悉,“圣诞节”期间,迎泽区政府在柳巷商业区设立安全指挥部,地点位于桥头街柳巷商管委;朝阳街安全指挥部位于同至人购物中心一楼。迎泽区政府领导将全部深入街道包片指挥,公安、工商局领导也都全部进入现场包片,各职能部门调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深入各街道、各商场,确保“圣诞节”期间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