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9-β00-1-2017-0075 | 发布机构: | 工商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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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0 | 更新时间: | 2017-11-02 |
文号: | 关键字: | 味精 |
近日,双塔寺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东太堡果蔬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两户经营户销售的标有“莲花”商标的味精没有合法进货手续,经厂家鉴定全部为假冒侵权商品,执法人员现场查扣味精17袋。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查扣的味精全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2017年10月20日,莲花公司工作人员送来一面写有“商标卫士,维权先锋”的锦旗,对双塔所执法人员帮助企业维护自身权益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