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D02-1-2017-000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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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57 | 更新时间: | 2017-04-20 |
文号: | 备案号: |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迎泽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暨创森造林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迎泽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
暨创森造林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的精神,充分发挥农村林业合作社在带动贫困农户参与林业生产、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晋林改发〔2016〕25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并政综〔2016〕206号)的要求,2017年迎泽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档升级造林工程将面向我区扶贫对象娄烦县静游镇符合要求的造林专业合作社实施,实现在完成我区今年造林工程任务的同时,精准扶贫,增加农户收入,为脱贫工作做出贡献。经与娄烦县静游镇政府会商,制定此方案。
一、扶贫对象
娄烦县静游镇。
二、2017年迎泽区提档升级造林工程概况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并政综〔2016〕206号),2017年我区提档升级造林任务6000亩,每亩投资约5000元,项目总投资2965.1万元,工程直接费用2848.05万元,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该项目涉及郝庄镇捐子、沟北、占道、东祁家山、董家庄5个村,栽植油松、白皮松、香椿、山桃、金叶榆等树种。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合同期3年,付款方式为7:2:1。
三、造林专业合作社及劳务人员的条件
(一)造林专业合作社:静游镇所辖7个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均公开参与竞标,优先考虑符合要求且有施工力量和资金预(垫)付能力的合作社。
(二)中标合作社必须优先保证本合作社中有意向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力参与工程建设务工;同时,也应尽可能的吸纳本镇范围内的贫困户劳力外出务工。
(三)中标合作社红利收益采用“保底+分红”的分配方式,保底收益3000元/户/年,保证2017年、2018年两年收益,实现200户贫困户保底收益,并预交保底收益金。
四、资格审查、报名
(一)初审报名及要求
1、报名地点设在静游镇政府,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19日。
2、由静游镇政府组织造林专业合作社及劳务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静游镇政府加注意见并抄送区林业局和农委。
3、要求:每个造林专业合作社所用劳务人员花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合同施工期间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等资料,在静游镇政府备案。
(二)复审
由区林业局会同区农委对娄烦县静游镇政府送来的拟报名造林专业合作社进行复审。
五、发包方式
报名公告发布后,符合承包条件的造林专业合作社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的造林专业合作社。
六、由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造林专业合作社。
七、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监理费由区财政支付。
八、组织机构
成立迎泽区林业精准扶贫项目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委、林业、发改、财政、审计、郝庄镇、政府采购中心和娄烦县静游镇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委。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各成员单位;区林业局负责林业项目的实施以及日常管理、安全管理;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项目的立项、邀请招标程序,工程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郝庄镇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工队进场施工中的有关问题;静游镇政府负责对参与邀请招标的合作社进行初审,并监督中标单位兑现贫困户收益。
附件:1、《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
导意见》(晋林改发〔2016〕25号);
2、《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造林绿化工程
建设任务的通知》(并政综〔2016〕206号)。
2017年4月 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