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D02-1-2017-000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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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40 | 更新时间: | 2017-04-26 |
文号: | 备案号: |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财政支出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意义
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体现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工作重点,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推动转型综改、创新驱动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政府效能的现实需要,更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我区财政支出进度偏慢问题比较突出,资金沉淀较多,使用效益不高。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当前全区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抓财政支出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创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领域和农田水利、节能环保、生态建设、产业转型、结构调整等经济建设领域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尽快落地,形成实物工作量,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民生改善成效。
二、抓住关键环节,提高支出效率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牢抓住影响财政支出进度的各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环环紧扣,无缝对接,确保各项支出预算及时形成实际支出,提高支出效率。
(一)编实编细预算
年初预算资金要尽量落实到部门,并细化到具体项目,大幅压缩代编预算和财政预留,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项目支出采用“ABC分类法”,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项目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评估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跨年度项目要按照4︰3︰3分配法,分三年安排预算,确保列入预算的项目成熟、可行,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及时下达预算
区级预算经区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财政部门要在20日内向各部门和单位批复预算。
对于区级预算中的项目资金,区财政业务科室根据单位报送的《迎泽区财政项目资金审批表》,按程序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并按照单位报送的资金使用计划督促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区财政业务科室收到市财政预算指标后,通知主管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在7日内列出详细资金使用计划,业务科室收到单位资金计划3日内下达预算指标,同时一并下达部门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督促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的,业务科室先行下达预算指标,上报区政府督促部门及时履行职责。支出未达进度的,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单位提出申请不能按项目要求开展工作、资金无法执行的,业务科室要及时与市财政相关处室对接,请示资金应由哪一级财政统筹。
(三)加强项目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掌握大额专项资金的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库管理,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尤其是对中央及省定重大项目,要尽快拿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及早向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对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要查找具体原因,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尽快开工;对开工或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对完工项目,要及时进行验收并办理竣工财务结算。
(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适时调整我区的执行范围,同时根据市财政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相关文件确定我区相应货物的采购程序。从2017年3月起,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优化采购流程,缩短采购时间。
(五)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及时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基本支出按照均衡性原则支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同时,财政部门要细化支出任务,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将支出任务分解到部门,制定序时进度督查表,做好跟踪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坚持效率与效益并举,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提高财政支出有效性,既要把钱“及时花出去”,更要把钱“花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盘活存量,优化增量
严格将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督促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强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编制预算时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定期对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部门,相应减少安排预算。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工作要牢固树立“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思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把握好资金分配的顺序,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战略重点投入。调整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压减或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或由于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的支出。创新支出方式,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财政不再直接承办;能够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二)统筹整合,集中财力
结合财力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对资金性质、使用方向一致、扶持对象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归并整合,根据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国发〔2015〕35号)要求,按类整合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科目资金,提高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投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领域,避免财政资金使用“碎片化”、重复安排和固化投向。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做好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
(三)讲求绩效,杜绝浪费
要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运用力度。对各部门、各单位不按要求报送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作为今后安排资金的负因素;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重点项目开展再评价,促进部门落实绩效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凡是有项目支出的单位在预算批复后要跟踪监控预算安排项目,对预算执行中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及时纠偏,项目完工后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四、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及资金收回制度
(一)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省、市财政关于加快支出进度相关要求,从2017年起,建立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奖惩制度,对年度支出预算金额较大、项目较多或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较多的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形成的特点,每年从3月份开始,区财政负责逐月对考核对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进度由快到慢进行排队,前5名列入奖励范围,每进入奖励范围一次,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后5名列入惩罚范围,每列入被惩罚范围一次,扣减工作经费10万元。至财政年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累计奖惩相抵后计算奖惩额度,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兑现,并列入以后年度预算基数。对考核对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进度排名结果实行按月通报,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过区政府政务网公布,接受各单位监督。
(二)严格执行资金收回制度
1、人员经费:由单位按照工资花名表按月足额发放,年末结余部分全部收回财政。
2、日常公用经费:由单位根据预算总额按每月8.2%的支出进度执行,财政逐月考核,不达进度的收回统筹。
3、专项经费:采取总量控制,单位把握的原则。即单位根据全部专项经费预算总额,按每月8.2%的支出进度执行,财政逐月考核,不达进度的收回统筹。
房租、物业、取暖等费用可根据合同金额实行按月或按季支付原则,改变按年一次性支付办法,体现支出均衡性。社保、教育、城建等部门存在特殊情况,不能均衡支付的,由区财政业务科室协助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出计划,保证关键节点的支出进度。
4、项目经费:为保证下达的项目预算尽早形成实际支出,单位填报《迎泽区财政项目资金审批表》时,要根据工作或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资金使用计划”栏对资金支付情况做出精确计划,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人员经费除外)从下达之日起,以三个月时间为限,逾期未支付的,将由财政收回统筹。无法按计划执行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项目,单位要及时告知财政部门业务科室,便于财政统筹安排有限资金。
五、明确工作职责,严肃财经纪律
区政府负责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对本级支出预算执行工作负领导责任;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工作,对本区支出预算执行工作负直接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对本部门、本单位支出预算执行工作负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预算支出的第一责任人。
对支出进度落后且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采取约谈、通报、核减预算等措施,督促单位认真分析支出滞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区政府将对连续3个月列入惩罚范围的单位进行问责。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认真落实财政部和省、市、区关于预算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确保各项支出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严禁不讲效益“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开支“随意花钱”,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区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名单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