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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区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的通知(迎政办发〔2017〕25号)

索引号: 001-D02-1-2017-0008 发布机构: 政府办-秘书科
已阅读: 82 更新时间: 2017-05-11
文号: 备案号: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干部入企服务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落实服务企业常态化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要求,按照常年受理、分级办理、联动协同、高效服务的原则,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机构,强化服务支撑,畅通受理渠道,协调解决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二、建立工作机构

成立迎泽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薛凯担任组长,成员为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迎泽区服务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工作开展,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办公室人员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主要经济管理部门抽调来人组成,分级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工作。

三、畅通问题受理渠道

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的作用,利用迎泽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服务企业专栏”,及时推送宣传惠企政策,常年受理企业问题诉求。属于政府职能范畴的问题诉求,要及时受理;属于市场行为或不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及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

四、高效协调解决问题

1、分级办理。通过各类渠道受理的企业问题,属于区级层面的,由区有关部门就地受理、就地解决;确需市级层面帮助解决的问题,由区服务企业办公室统一提交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帮助解决。

2.分类办理。对反映到区服务企业办公室的问题,由区服务企业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责,分办、转办至有关部门,督促办理。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负责、谁落实、谁反馈”的原则分类办理。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尽快帮助企业办理;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由受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办理。

3.综合办理。由区服务企业办公室牵头,建立服务企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综合性问题。重大问题和公共政策问题由区服务企业办上报区政府研究。

五、强化督查考核

将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政府督查科联合区服务企业办公室对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企业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同时,通过抽查方式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价,年底进行考核。对服务企业工作不认真、受理问题不及时、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和问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对区服务企业办公室交办的服务事项,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注重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调动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强化责任落实。区各有关部门对受理的企业问题要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按照“13710”制度要求限时办结销号。区各有关部门按季向区服务企业办公室报告本部门服务企业工作情况,区服务企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

3.增强主动服务。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促进发展”的理念,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附件:迎泽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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