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D02-1-2017-001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秘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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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读: | 75 | 更新时间: | 2017-07-04 |
文号: | 备案号: |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迎泽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
太原市迎泽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长治现场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增加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经研究,决定于6—8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及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长治市“五道五治”经验做法,以农村环村、环景点、环城乡结合部和沿路、沿沟、沿河为重点,以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现无乱搭乱建乱占、无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无污水废水乱排乱流、无农业生产废弃物乱丢乱埋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打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坚持政府主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挥、属地负责,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创造性,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资源统筹、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横向配合、上下联动,合力作战。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确定环境集中整治的重点、方法和目标。各项整治要符合农民生活习惯,顺应自然规律,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3、发动群众,干部带头。顺应农民群众改善农村环境面貌的期盼,充分发挥群众在农村环境整治中的巨大潜能和内生动力,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到建设美好家园的行动中。各级干部靠前指挥、示范带头,深入一线、攻坚克难,整治重点、清除难点、打通节点。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行动。
4、标本兼治,立足长效。把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一抓到底。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过程严管、科技支撑,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坚决防止二次污染。完善各项整治规划,完善村规民约,探索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5、转型为纲,生态优先。确立“环境就是民生、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坚持以生产生活环境的转型促进全面转型。立足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下大决心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粗放式发展方式,切实改变农村生产生活中的陈规陋习,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重点内容
把农村环境整治与环保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与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干部综合治理能力,狠抓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
(一)治乱。以“拆违”为先导,依法依规、重拳出击,
彻底整治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行为,有效解决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推动农村面貌大改观大变样。全面核实公路、河堤、河道等沿线违章建筑以及沿线两侧建筑物的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手续。依法拆除干线公路沿线、环景点、环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残墙断壁、废弃建筑。依法取缔占路洗车或无排水设施的洗车、加水经营点。整治占用公路打碾、晾晒粮食和乱堆乱放等现象。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临路、临街墙体立面进行整饰、美化。强化扬尘管控,对各类堆场、煤堆、料堆要及时苫盖。对拆除后的区域要及时整理,种草栽树,绿化恢复原有生态风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城管局、执法分局、交通局、林业局、环保分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城改办)
(二)治垃圾。重点是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校园内外、庭前院后及田边、河塘的垃圾,规范和清理煤堆、粪堆、料堆、柴堆,做到村内村外、庭院内外整洁卫生,杂物、农用物资等分门归类、摆放有序。清理区内国道、县乡道路、村内道路、景区沿线的各类塑料瓶、食品保装袋等“白色垃圾”和陈年垃圾,定点设置适当数量的垃圾投放(回收)点。清理林地、山沟沿线及饮用水源地的积存垃圾,清理后的区域要及时硬化、绿化,恢复原始功能。清理河道内和乡村管理的水库大坝附近的工业、建筑和生活垃圾,清理影响行洪安全的堆石、渣土、阻水桥涵、挡水建(构)筑物,实现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阻碍物和漂浮物。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和打击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规范各种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完善定点收集、定时清倒、密闭清运、集中处理机制,避免重复污染。(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文化局、林业局)
(三)治污水。重点是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及在河渠沟偷排污水。要对农村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程度较高居民区洗涤、粪便等污水乱倒乱排现象进行规范,对多年来长期排放污水形成的臭水坑、臭水池、臭水沟进行整治。要围绕中小型河道、水库、水渠,全面排查工业和生活废水直接或间接非法排入河(沟、渠)道,全面清理河(沟、渠)内污水坑、臭水坑,对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污染农田、危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污水偷排行为。对村庄内公共厕所、中小学厕所进行无害化改造,鼓励有针对性地开展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病媒生物防治活动,有效防控和减少病媒生物性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城管局、卫计局、环保分局)
(四)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是清理畜禽粪污,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整治秸秆无序放置和焚烧,整治农业生产固体废弃物。要对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改,对散养户动物粪污和病死动物及时清理,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要整治秸秆乱扔、乱堆、乱放现象,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治秸秆焚烧行为,对城乡结合部、交通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察、检查。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指导,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农资废弃物乱丢乱弃、随意堆放现象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区农委、环保分局)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1日—6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针对本次整治行动提出的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掌握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制定整治标准,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建立验收、督导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8月15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整治行动要求,排查问题、及时整改,督导检查、传导压力,观摩交流、互相借鉴,全面开展“三沿三环”环境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区里成立考核组,对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情况作全面总结,迎接省、市考核组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级统筹协调,镇级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的分工,重点抓好任务落实,区政府成立迎泽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郝庄镇,负责制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把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镇,落实到村,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1、迎泽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李 慧(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侯 森(区委常委、副区长)
杨永生(副区长)
薛 凯(副区长)
闫晓琴(副区长)
岳旭强(副区长)
成 员:杨练兵(区教育局局长)
何吉铮(区财政局局长)
周靖华(区住建局局长、文庙街办主任)
刘俊刚(区城管局局长)
闫俊力(区执法分局局长)
叶 涛(区交通局局长)
王晓莉(区水务局局长)
陈勇兵(区农委主任)
丁永爱(区文化局局长)
黄铁明(区卫计局局长)
郭连芝(区林业局局长)
畅耀宗(郝庄镇党委书记、区城改办主任)
白 冰(郝庄镇镇长)
牛爱民(环保分局局长)
李玺兵(规划分局局长)
李斌魁(国土分局局长)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郝庄镇人民政府。
主 任:岳旭强(兼)
副主任:白 冰(兼)
(二)加强督导检查。成立工作督导组,深入整治一线具体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督查考评办法,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进展慢、效果差、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
(三)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整治行动的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富有成效。要建立环境整治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好、成效突出的村,加大资金奖补力度,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四)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环境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注重典型引路,加强对好典型、好经验的宣传,曝光存在的问题,弘扬正能量,增强凝聚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