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索引号: 001-F00-1-2017-0024 发布机构: 政府办-综合科
已阅读: 35 更新时间: 2017-11-07
文号: 关键字: 重污染,橙色预警,通告

关于延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未来2 天我市气象条
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
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延长重污
染天气橙色预警时间,同时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
色(二级)响应(11 月8 日零时-11 月9 日24 时)。主要应
急响应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
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
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
就医指导。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
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
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
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6、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缩短间隔时间,实施灵活
调度,市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 分钟。
(三)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
对纳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
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各县(区、市)政府和督导
检查组加强对橙色预警管控企业督导检查,确保减排措施执
行到位。
1、煤炭、铁矿、铝土矿、高岭土矿业采选企业停止使
用汽车(不含清洁能源汽车)外运产品。
2、煤炭洗选企业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仅有1
条生产线企业以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量核查;停止使用
汽车(不含清洁能源汽车)运输原料、产品。
3、其他矿业开采和铁矿采选企业限产不小于50%,以
生产线计,仅有1 条生产线企业以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
量核查。
4、油墨生产、涂料生产、油漆生产、板材加工、家具
生产和机械加工企业表面涂装、喷涂、喷漆等涉VOCs 排放
3
工序或车间全部停产,以生产线计,仅有1 条生产线企业以
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量核查。
5、含喷涂工序企业,停止喷涂工序。
6、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
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市区内机动
车(不含纯电动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7、除特殊情况外,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
8、拉运沙石、渣土的车辆全部禁止通行;停止各类煤
炭、沙石等散装物料的装卸筛选作业。
9、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有机化
学原料制造企业全部停产,以生产线计,仅有1 条生产线企
业以产品产量计,以企业用电量核查。
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11 月7 日

相关文章:(本文关键词:重污染,橙色预警,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