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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迎泽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迎政办发〔2017〕53号)

索引号: 001-D02-1-2018-0001 发布机构: 政府办-秘书科
已阅读: 0 更新时间: 2018-01-02
文号: 备案号: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由区民政局等25个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区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区编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新闻中心、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委、区文化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住建局、区国税局、公安迎泽分局共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区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在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附件:1.太原市迎泽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太原市迎泽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      责分工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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